泉州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缴费须知

创建者:时间:2018-07-02浏览次数:8808

一、学校推行 “无现场、无现金”的双无收费模式,采取银行批扣方式和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收取学费http://caiwuwx.qztc.edu.cn/,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支持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手段,并能够实时查询项目欠费和已缴费情况。

二、学生缴交学费等相关费用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银行代扣代缴:

学生将足额款项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银行卡内,并确保在扣费期间除应缴款项外还应保存10元的银行卡余额,代扣成功后缴费票据由财务处集中打印,发至各二级学院,待二级学院通知领取,并妥善保管。823日起银行根据学校通知代扣学生学费等费用。在此期间,银行将在每周星期四进行代扣代缴工作。学生报到前一星期,银行将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增加代扣代缴次数

如银行卡遗失,应及时到银行网点办理补卡,补办后到行政楼307进行登记。

采用银行代扣方式缴费又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将需要缴交学校的费用存入银行账户,生活费等其他款项不要存入该账户以免被扣。

(二)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费:

登录泉州师范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caiwuwx.qztc.edu.cn/)。进入用户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用户名为学生本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进入缴费页面点击学费缴费进行缴费。       

(三)微信缴费:

关注“泉州师范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入微信公众号,点击“学生查询”,进入主界面,选择相关项目进行操作。或关注“泉师易班” 微信公众号,进入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进入主界面,选择学习缴费进行操作。

三、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可在财务查询系统查询学生缴费实时情况。

四、学生因故转学、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需要办理退费,须持已缴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发票并附上教务处相应文件到学校行政楼财务处307室办理退费手续。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435号)第八条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清退问题的规定办理,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附件:2018-2019学年学生缴费项目及标准明细表


 

2018-2019学年学生缴费项目及标准明细表.xlsx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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