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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关于2004年秋季旧生入学缴费的通知
时间:2004-06-25 作者:未填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保证2004年秋季旧生入学缴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旧生入学缴费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4年秋季旧生入学缴费统一使用中国银行泉州市分行发放的存折或储蓄卡。

1、若存折或储蓄卡遗失的,必须到东海校区中国银行东海分理处(行政中心101室)补办,补办后请将银行储蓄卡号填表报给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并由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统一于76日前报送财务处校园卡管理中心(行政中心204室)。(表格附后请点击下载)

2、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存折或储蓄卡遗失并且已到东海校区中国银行东海分理处或原崇福校区中国银行滨城分理处补办新卡的同学,请将补办后的银行卡号填表报给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并由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统一于76日前送财务处校园卡管理中心(行政中心204室)。(表格附后请点击下载)

3、凡是存折或储蓄卡遗失未及时补办储蓄卡和把卡号报送财务处的,学生缴费系统将无法及时对其实施扣款,以逾期缴款论处,其后果自负。

二、请同学们必须在2004825 日(星期三)之前将新学年应缴的学费、住宿费、代办费按照标准足额存入中国银行泉州市分行发放的存折或储蓄卡,存入金额必须比应缴费用多出5元以上方能确保扣款成功。缴款发票开学初由财务处按班级统一发放给各个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分别发放给各个班级。
   
三、学校统一在826日(星期四)800实施扣款。825日以后存款的,属于逾期缴费。
   泉州师范学院财务处联系电话:(0595) 2919615 ()

  中国银行东海分理处联系电话:(0595) 2900689 ()2627555  吴主任
  四、确实因家庭困难无法按时一次性足额缴存费用的,请于入学后2天内向各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计划缴款时间,并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审批后,其中一份送校财务处存档。否则,按故意欠款论处,具体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五、请各个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好本学院学生的缴费工作,把本通知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旧生。如果有疑问的,请及时与校财务处或中国银行泉州市分行的联系人联系。
  六、本通知已在学校校园网的主页上进行公布,欢迎随时查询。

 

 

  1、《2004年秋季旧生缴费标准一览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2、《学生银行存折及储蓄卡遗失补办登记情况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