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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关于2022年财务年终结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2-11-25 作者:

二级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做好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使其全面、准确地反映我校财务状况,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财务决算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结账时间及开账时间安排

1.12月19日起关闭网上报账、申报系统,统一支付平台和资产入库管理系统

2.1222日起不再对外办理报账、借款等业务,进行内部账务结算及年终财务决算。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22日前到财务处会计科完成网报单和已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采购费用报销。

3.请各部门、学院和课题组及时登录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核对各类经费项目,包含:项目名称、审批人、预算指标、收支明细和未核销借款等,如发现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于12月24日前到财务处进行调整。

4.下一年度开账时间:20231月10日。

二、清理往来款项、预借发票等业务

(一)及时结清借款

1.12月19日起停止办理借款业务。

2.各类暂借款项应在12月20日前结报。财务处年底全面清理借款,逾期不还的将根据《泉州师范学院暂付款管理规定(修订)》(泉师院财2009〕3号)规定,从借款人的工资、津贴中扣除,直至冲销所借暂付款项。

(二)及时确认外单位来款

各单位和个人及时到财务处预算科办理下达预算指标的相关手续。财务处将对长期未认领的暂存款进行清理。

(三)及时清理各类票据

1.凡预借票据(先开具票据给对方)的单位和个人,请及时联系对方单位,于12月24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并尽快办理入账手续,不能到账的款项必须追回已开票据归还财务处。

2.12月19,不再办理开具票据业务。

三、各类应收应付款结算

各单位需要结算的用车费、水电费、房租及管理费等费用,务必在1216日前办好转账手续,确保年内入账。

四、盘点固定资产

已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票据务必在年内办理财务报账手续。经主管部门批复处置的资产,应在当年办理财务核减资产手续。

五、财政资金使用

相关职能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组负责人根据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务必在本年度内将2022年及以前年度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完毕。

六、严肃财经纪律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事,切实例行节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解决制止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各类支出,一律不得报销和列支。

由于学校近期更换零余额账户以及报销业务量激增导致报销款项到账滞后,请各位老师耐心等待,感谢长期以来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谅解。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综合管理科22919660、预算管理科22919616、会计核算科22919619、收费管理中心2291961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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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