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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年档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2-01点击数:213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二级学院(部、馆)、机关各部办处、工会、团委会:

  档案管理是我校各部门日常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维护我校历史真实面貌,为我校教学科研、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服务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档案基础工作,提高档案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椐《泉州师院档案管理细则》及有关规定,现将做好今年我校档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及时完成2003年度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任务

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是我校档案管理的的基础业务工作,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年度立卷制度,按时、规范地完成这项任务。收集时,应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特别是诸如领导个人保存的公务文件、会议文件、内部文件等,应注意收集;整理过程中应严格有关业务标准,尽量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归档时应做好清点并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

二、 做好办公楼搬迁过程中档案资料的保管保护工作

我校档案是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劳动和智慧的结晶,是我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校档案在办公楼搬迁过程中不受损失,各部门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转移工作,严防档案资料的流失;任何个人不得将本人在学校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私自带走、留存、转移,不得擅自销毁,不得分散保存或占为已有;清理出卖办公过程中形成的废品、废纸、不归档文件(含重份文件、校内互相抄送文件、不办文件、未生效文件、与本校工作无关的其他材料等)时,应有档案人员(含兼职档案员)在场,并经单位(部门)领导同意,尽量避免档案文件的损毁、流失、泄密等。

三、 提高评估档案材料质量,确保评估档案材料的完整、系统、准确

根椐陈院长提出的六字方针“完整、系统、准确”的要求,各部门在形成、收集、整理评估档案材料的过程中,应重点突出反映本部门本科教学活动的整体面貌,同时方便评估工作的查找和利用,档案材料的质量标准应达到五方面要求:

(一) 档案材料所记录的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客观、准确可靠、办理完毕;涂改的地方应盖校对章或重新抄写、打印;

(二)每一份档案材料都应有落款、盖章、并注明形成时间,各种统计材料均应签署统计人姓名和责任部门名称;

(三)零散、杂乱的档案材料须进行加工整理,分门别类,编制序号和页码,使之系统化、条理化、有序化;

(四)采用装订的案卷,要结实、整齐、美观,去掉金属物,破损文件应修补,字迹褪色的应复制随同原件一并装订,装订边沿偏窄或有文字不便装订的应加裱糊边后再装订,纸张偏大或不规范应折叠或裁切整齐,做到不丢页、不倒页、不压字;

(五)每一卷(盒、册)都应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重要会议(如:党委会、党总支会、行政会、院务会、其他各种专题会议等)也应填写卷内目录,并写明会议的次数、时间和主要议题,备考表附在卷末,用以注明本卷需要说明的问题,并由立卷人和检查人(必须是部门领导)签名,以示负责。

四、 推行泉州师院档案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使我校的档案管理能持续而有效地进行,达到我校整体利益、各部门及个人利益相统一,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推行泉州师院档案管理奖惩制度,把档案工作(特别是评估档案材料工作)纳入各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年度评优、评先考核的重要依据。

                            泉州师范学院办公室

                             二00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