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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泉州师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2-01点击数:350


各部门:
    现将《福建省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闽档案[2007]4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

附件1:福建省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泉州师范学院档案室

二OO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