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吕尚书发布时间:2023-09-14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泉州市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泉创文明城指〔2023〕1号)等相关要求,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工作,营造优美、整洁、文明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全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对各单位所属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及专用活动场所等进行室内外大扫除,及时清理楼道过道堆积杂物,确保无乱堆放杂物,无卫生死角;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做好所属宣传栏的卫生整洁,及时清除楼栋牛皮癣等。

2.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域,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共建共享优美、整洁、文明的校园。

3.宿管中心及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对宿舍进行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门窗、桌椅擦拭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4.后勤管理处负责对学校绿化地进行修剪除杂;做好学校门口、围墙周边、道路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好垃圾中转站外表清洁,确保无污垢、无污水横流。组织饮食、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加强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和设施设备与用具的消毒检查力度。

5.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区域周边环境卫生,并及时将建筑垃圾清运出校园并将工地现场清扫干净,规范建材堆放。

6.学工部负责督促浅水湾大学生创业园管委会对创业园区进行卫生大扫除,确保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不乱堆杂物、无卫生死角。

7.教务处负责督促做好教室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室内环境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8.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督促做好实验场所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室内环境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9.科技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相关二级学院等单位负责督促校企合作科研机构对所属办公实验用房进行卫生大扫除,确保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不乱堆杂物、无卫生死角。

10.资产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督促校内经营单位对营业场所进行卫生大扫除,确保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不乱堆杂物、无卫生死角。

 

附件:学校卫生责任区安排表.docx

               

                                   泉州师范学院爱卫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