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学期泉州师院与台湾高校交流生项目本科生选派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11浏览次数:741

2017年春季学期泉州师院与台湾高校交流生项目

本科生选派办法

一、      项目情况

根据我校与台湾合作高校的交流生协议,现拟选派2013级、20142015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于2017年春季学期赴以下几所大学交流学习。

 

序号

学校名称

交流生类型及人数

说明

免学费

自费

1

元智大学

www.yzu.edu.tw

0

3

理工科专业有明显优势,为台湾私立综合大学前列

2

高雄海洋科技大学 http://www.nkmu.edu.tw

5

5

航海学院学生优先

3

屏东大学

http://web.npue.edu.tw

4

4

由原屏东教育大学、屏东商业技术学院合并改名

4

文化大学

http://www.pccu.edu.tw

0

5

优势学科为传播学、管理学

5

铭传大学

http://www.mcu.edu.tw

0

5

优势学科为传播学、管理学

6

彰化师范大学

http://www.ncue.edu.tw

1

2

师范类院校

7

 

中州科技大学

http://www.ccut.edu.tw

3

3

理工科专业基础较好

8

世新大学

http://www.shu.edu.tw

0

5

优势学科为新闻传播学

9

龙华科技大学

http://www.lhu.edu.tw

0

5

理工科专业基础较好,多媒体与游戏发展科学有优势,北部科技大学排名第一

10

弘光科技大学

http://www.hk.edu.tw

0

5

为台湾私立应用型大学前列

11

大同大学

http://www.ttu.edu.tw

0

5

理工科专业有明显优势,获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产学合作绩优单位”的肯定

合计:60

13

47

 

 

 

二、报名条件

(一)免费交流生:

1、我校2013级、20142015全日制在校生;

2、思想政治品德良好,积极上进,责任心强;

3、上学年学习成绩占班级前30%,并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                             

4、有承受缴交赴台学习费用的经济能力;

5、家长对所申请项目详细了解并支持本人参加;

6、身体健康。

(二)自费交流生:

1、我校2013级、20142015全日制在校生;

2、思想政治品德良好,积极上进,责任心强;

3、学习成绩优良;

4、有承受缴交赴台学习费用的经济能力;

5、家长对所申请项目详细了解并支持本人参加;

6、身体健康。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61028之前,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附件汇总交流学生推荐名单及学生申请表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选派办法

1、学生自愿报名;

2、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初审并推荐公费及自费交流生候选人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外事办(台港澳办)、学生处组织面试,择优确定交流学生人选,送学校审批;

4、台湾各交流高校核定入学资格并发录取通知书。

(说明:若未通过所报名台湾各高校审核,此次交换资格即失效。)

五、教学管理

为了确保专业教学计划的合理衔接和学习质量,交流学生在递交申请前应先到各自交流大学网站了解课程设置及专业情况,申请台湾各交流大学现有专业中与自己专业相应或相近的专业进行学习,并提交《泉州师范学院对外交流学生学分互认课程申请表》。学分认定及学籍管理参照泉师院教〔201223号《泉州师范学院对外交流学生学籍、学分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六、费用

    交流生交流期间照常向我校缴交学费等费用,交流学校收费详见台湾各高校收费表(附件1)。

七、安全与纪律

交流学生在交流期间应遵守我校和台湾各交流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不得做出有损我校及台湾各高校声誉的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交流资格或任意提前返校(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否则,回校后依据本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交流学生在交流期间应与外事办(台港澳办)和所在二级学院保持联系,如遇安全问题及时向台湾各高校大学负责老师和我校报告,外事办(台港澳办)负责协调解决。赴台前,由校学生处与交流学生签订安全协议。

八、手续办理

在收到台湾各交流大学录取通知后,由外事办(台港澳办)负责向省教育厅、省台办申请交流学生赴台批件,并指导交流学生自行办理赴台证件、选课、机票、机场接送、保险及体检等个人事宜,若因个人因素无法顺利取得相关赴台证件者,即取消交流资格。

九、需向交流大学提供的材料面试通过后才需要,各大学报名材料略有不同,详询外事办22919525

1、泉州师院学生交流项目申请表;

2、大学入学后历年成绩单;

3、所在二级学院推荐信,加盖学校公章;

4、二级学院出具的在读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5、两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6、国际医疗、意外保险,有效期需涵盖交换期间(可于报到时缴验);

7、出入境检疫局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书;

注:以上材料仅要求通过面试的同学在面试后3日内提交校台港澳办(外事办)。

 

             外事办公室(台港澳办)、教务处

                                                      2016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