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1      浏览:849

各学院、机关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确立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提高教学质量,表彰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学校决定开2018年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参照2017年新订的《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近三年来获评国家级奖项的教师可破格申报。已获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申报。

2.申报者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所在学院,材料包括:(1)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申请表及申报情况汇总表;(2)申请书中提及的论文、获奖材料、教材复印件(论文需复印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教材需复印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所有复印材料应经学院查验原件无误后加盖学院公章;(3)从教务在线系统打印的申报者本人近三年的本科生课表,如为多人合上课程,申报者需在课表空白处注明本人承担课时,打印的课表需经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申报材料建议列出目录装订成册。

3.学院在认真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对照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明确推荐意见,于10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并将申请表情况简表电子版发至31673131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4.教务处将先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凡不按要求填写者或申报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进入专家评审范围。

5.文件中所涉及的项目、奖励等数据,除特别说明外,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附件:

1.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试行)

2.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申请表

3.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申报情况汇总表

 

 

泉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10

 

泉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10日印发

附件1:关于印发《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申请表.doc

附件3: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申报情况汇总表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