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组织学习《泉州师范学院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18浏览次数:495

11月17日,美术与设计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泉州师范学院章程》。会议由王宝山书记主持。
会上,王宝山传达了《福建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29号(泉州师范学院)》文件精神,组织全体教职工详细解读“学校教职工享有的权利”、“学校教职员工履行义务”等,特别强调“学校定期考核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作为聘任、解聘、晋升、奖励或者处理、处分的依据”等等。
我校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章程将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进程,增强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提升传承创新中华文化和闽南文化水平。(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