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师院科〔2014〕 号
关于拨付南音研究中心配套经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泉州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按照福建省关于社会科学基地建设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同意按省拨经费1:1的比例拨付南音研究中心配套经费。配套经费从2014年学校科研创新平台专项经费中列支。经费主要用于基地运行费、合作交流费、学术会议、购置设备费等。
泉州师范学院
2014年4月15日
主题词:基地 研究 经费 通知
抄送:福建省教育厅,校领导。
泉州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