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昭耀案看“递延权利”的危害性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4-11浏览次数:307

最近,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昭耀的腐败案呈现出一个明显的特点,即家族占据公共权力资源,王昭耀一家被称为“安徽第一权力家族”。在王昭耀当选副省长后,其妻弟杨枫,原在某县师范学校当化学教师,成了淮南市气象局局长,后改任宣城市委副书记。其妻二弟,货车司机杨誓信升任砀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后又调至宿州市委组织部任职;而曲艺演员出身的妻子及其身为普通公务员的大儿子王伟,也先后做上了省直机关的正处级官员。

  家族侵占公共权力资源这种现象被作家周梅森称为“递延权力”。在《绝对权力》一书中他写到:“作为领导干部的权力,除了党和政府赋予的绝对权力外,还有递延权力,比如说,一个市长的夫人被安排在了一个单位,也许市长并不会告诉该单位的领导要如何如何地提拔她,但是市长的秘书或者说是该单位的一些领导会主动去做一些取悦于市长的事情。以前很多作品一说到反腐败,就单纯把目光盯向了领导干部,其实这种由‘下面的人’干出来的事危害也是很大的。很多时候,权力是在正派者的手中,但是通过诸如秘书、下属,甚至社会等第三者的递延,腐败便滋生了。” 

  “递延权力”造成的危害性相当大,应该引起严重关切。

  第一,“递延权力”实际是围绕维护私人利益展开的。由于体制、法治等方面尚未健全,在社会资源分配的过程中,有不少逐利者千方百计从各个渠道打开缺口,“递延权力”正是他们利用的途径之一。如社会上被称作为“抢夫人”的现象:某个地区来了一位新领导,这个地区的单位,争着要领导夫人,并委以重任。

  第二,“递延权力”的本质是公共权力的异化。公共权力体现的是社会公众的意志,带有明显的公共特点,维护的是社会公众的利益,并要增进社会的整体福利。而“递延权力”把公共权力泛化,让某些不应该有权力的人行使了公共权力,这就违反了公众的意志,扭曲了公共权力人民授予的法则,从根本上颠覆了公共权力的价值理念。

  第三,“递延权力”严重危害了公共权力的制度环境。即使制度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在制度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少阻力,使制度停留在文本阶段的情况并不鲜见。因此,在制度建设过程中,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是营造一个适应现代公共社会发展的制度环境。制度环境是个重要的文化观念,它包括了文化制度、观念制度和社会期待等社会深层次的因素,制约着制度的制定和运行。在某种程度上说,制度环境具有强大的约束力量,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递延权力”则从根本上违反了现代公共权力的运行原则,它蔓延出的是人们对公共权力的不信任以及由此产生对公权的质疑态度。某些人对“递延权力”的利用取代了通过正常途径对公共权力的选择,使得“潜规则”流行,正当制度被贬斥和边缘化,制度的力量被消解。


发表日期:2006年12月13日 出处:《学习时报》12月12日 作者:沈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