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网:热议|大力振兴师范教育 全面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发布者:连小芬发布时间:2018-09-28浏览次数:464


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新时代福建省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份里程碑式的文件,描绘了未来一个时期福建省教师队伍建设的美好蓝图,指明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将有力促进全社会更加重视教育、更加关爱教师,也将有力推动福建教育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实施意见》,共分为三大部分30条,围绕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这一总目标,提出教师队伍建设5大改革任务,包括加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振兴师范教育、加强职后培训、深化管理改革、提高地位待遇。


《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振兴师范教育,全面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这一改革任务,围绕“大力加强师范院校建设”“改革师范院校招生制度”“提高师范生培养层次和质量”三个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备受我省师范院校的关注。

划重点:大力加强师范院校建设

划重点:改革师范院校招生制度

提高师范生培养层次和质量

“《实施意见》对师范院校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振兴师范教育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泉州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朱世泽说,作为我省第一所新建地方性省属师范本科高校,学校将以《实施意见》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擦亮师范教育底色,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助力振兴“闽派”师范教育。学校将面向地方基础教育发展需求,适度扩大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专业招生规模;深入实施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分类推进幼儿园、小学、中学、特教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扎实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和一流师范专业建设;重点办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音乐学(南音)专业,和全省唯一的特殊教育、书法学本科专业;进一步凝练教师教育学科方向,做特教育学省级应用型学科,推进国家发改委“泉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闽台交流合作中心”和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争取增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提升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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