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创建者:丁晨时间:2018-06-19浏览次数:1138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依照学校研究生课程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课程考试要求

1、校公共课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程由任课教师负责安排,结合所学专业撰写课程论文。

2、院管课程由各学院组织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专业必修课程(含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程)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每门课程的试题须经所在学位点带头人审核。

2.研究生专业任意选修课,可采用灵活的考核方式,可以笔试、可以撰写课程论文、读书报告、文献综述、课堂讨论等形式进行考核。

二、课程考核安排

1、本学期各年级研究生最后一门考试课程时间安排不可早于201876日。

2、技能课考试时间各学院自行安排。

3、各学院课程考试安排请于622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其它事项

1、凡研究生课程修读时间未达到规定授课学时的三分之二,则取消本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应与下一年级研究生重学重考。研究生无故不参加期末课程考核者,以缺考论处,按“0”分计算。若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本次课程考核的,应提前一周提出缓考申请,并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缓考(申请校公共课缓考者,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2、任课老师须在2018年月713日之前登录“泉州师院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210.34.123.24/login.aspx)在线提交课程成绩,并进行质量分析及学期教学工作总结。试卷、论文、读书笔记等相关考核材料与成绩单(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一并送交学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若超过录入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任课教师将无法录入成绩。

3、校公共课程不合格的由学校统一组织补()考,院管课程不合格的由学院组织补(缓)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对违纪、舞弊的研究生要及时登记上报;每次考试应配足监考人员,敦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以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研究生处

201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