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创建者:丁欢时间:2019-05-31浏览次数:680

各相关学院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将于76日正式放假。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的教学工作时间安排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毕业班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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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完成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初审,并将相关材料(附件1)于66日前送交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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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完成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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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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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定2019届学位授予名单。

二、非毕业班工作安排

本学期各年级研究生最后一门考试课程时间安排不可早于2019628日。

(一)校级公共课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程由任课教师负责安排,结合所学专业撰写课程论文。

(二)院级课程由各学院组织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专业必修课程(含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程)需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执行,每门课程的试题须经专业所在的领域(方向)带头人审核。

2.研究生专业选修课,可采用灵活的考核方式,可笔试,也可通过课程论文、读书报告、文献综述、课堂讨论等形式进行考核。

3.各学院填写《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院级课程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2),614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其它事项

1.凡研究生课程修读时间未达到规定授课学时的三分之二,则取消本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应与下一年级研究生重学重考。研究生无故不参加期末课程考核者,以缺考论处,按“0”分计算。若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本次课程考核的,应提前一周提出缓考申请,并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缓考(申请校公共课缓考者,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2.任课老师须在2019年月76日之前登录泉州师院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210.34.123.24/login.aspx)在线提交课程成绩,若超过录入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任课教师将无法录入成绩。试卷、论文、读书笔记等相关考核材料、成绩单(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一并送交学生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存档。

3.校公共课程不合格的由学校统一组织补(缓)考,院管课程不合格的由学院组织补(缓)考。

4.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对违纪、舞弊的研究生及时登记上报;每次考试应配足监考人员,敦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以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毕业生须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院级课程期末考试安排表




                                   研究生处

                                2019531

附件1:毕业生须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doc

  附件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院级课程期末考试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