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一届“我心中的好导师”征文活动的通知

创建者:曾永强时间:2020-12-07浏览次数:636

泉师研〔20208


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文件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深化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发挥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的示范引领,构建和谐的导学关系,全面展示和宣传在我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过程中辛勤耕耘、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弘扬良好的师风师德,打造良好的师生文化。经研究,决定举办泉州师范学院第一届“我心中的好导师”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校在读研究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

二、征文要求

1.征文主题:我心中的好导师(题目自拟)。

2.征文内容:导师作为同学们求学路上最为重要的领路人和同行者,结合研究生学习、生活,记写发生在你身边对你产生影响或让你感动的那些导师的话或事,例如,课堂上的精彩演说、科研路上谆谆教诲、学习生活上的大事小事等。文中描述的导师可以是你的指导老师;可以是给你上过课的老师;也可以是你不是很熟悉,但是他的一些话、一些事对你产生影响或让你感动的老师。要求故事真实,内容反映我校研究生导师良好的师德师风。

3.文章体裁不限(诗歌除外),内容充实,思想健康,结构完整,可在文章中使用绘画、书法、音乐等作品加以补充说明。征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

4.文章要求内容写实,条理清楚,非原创作品不能参加评选,编造故事或抄袭者取消评选资格。

5.征文截止时间:20201229日。

三、投稿方式

1.稿件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文档以“好导师征文:征文标题+学院+作者姓名”命名。

2.文章排版要求:A4页面,题目使用三号黑体,正文使用小四号仿宋,行间距为固定值25,具体格式参见附件1

3.请各班级积极组织研究生投稿,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于1231日前将纸质汇总表(见附件2)和稿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压缩后以“学院+好导师征文”命名,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yjsc@qztc.edu.cn

四、表彰和奖励

1.本次征文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具体根据征文数量及质量确定。一等奖奖励800元;二等奖奖励500元;三等奖奖励300元,并对获奖者颁发证书。活动经费从研究生教育工作经费支出。

2.获奖征文将在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网站、泉师研究生教育公众号推荐发表。征文提交前要经过导师许可,并同意公开发布。

五、联系人

陈璐:15160548300

 

附件:1.“我心中的好导师”征文格式要求

2.“我心中的好导师”征文汇总表

 

 

                          泉州师范学院

                                                   2020127

附件1:征文格式要求.docx

附件2:征文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