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创建者:时间:2021-05-31浏览次数:291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4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项目以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项目立项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其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2021年起新增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选题适当、思路新颖、具有创新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有保障。各学院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个类型项目申报比例为5:3:2。

2.项目申报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项目申报人需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对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一定的知识基础。

3.一年级学生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能以个人申报,可参与团队申报,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4.以团队申报,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鼓励已结项的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创业实践项目。

5.鼓励符合条件的“双师双能型”教师积极参与计划项目的指导,鼓励设立导师组,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有校企合作、跨学科导师组的团队项目,每位老师最多只能指导或参与2个项目,有两个指导项目尚未结项或者一个逾期未结项的老师不能担任新项目的指导工作。

6.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泉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

三、申报时间

63日前,项目申报人员填写申报书(附件35)和项目信息表(附件6)提交给二级学院教务科,申报书及项目信息表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创新创业学院(行政楼305),电子文档发送2159089053@qq.com,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附件:

附件1.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doc

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x

附件3.泉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 创新训练.doc

附件4.泉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 创业训练.doc

附件5.泉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 创业实践.doc

附件6.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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