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处级岗位领导干部述职的通知

时间:2005-04-23浏览:6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部、馆),机关各部办处,工会、团委会:
  自2001年8月以来,我校先后选拔任用的处级领导干部任期陆续达到三年。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泉州师范学院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述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
  全校现任处级职位的领导干部。
  二、述职报告的内容
  述职报告应全面总结个人2001年8月任职以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提出今后的工作思路。
  1、思想政治素质:
  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方面: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的情况;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的情况。
  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联系群众,自觉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情况。
  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谦虚谨慎,克己奉公,在学校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2、组织领导能力:
  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发现人才、培养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
  正职领导干部在驾驭全局、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及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副职干部在发挥助手作用、做好协助工作和分管工作的情况。
  3、工作作风:
  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
  4、工作实绩:
  执行岗位职责情况及效果,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或协同同级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及效果,竞争上岗时提出的任职目标完成情况等。
  5、廉洁自律:
  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
  请各党总支通知所在单位处级岗位领导干部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并于4月29日前将《述职报告》上传到党委组织部邮箱(
zuzhib@qztc.edu.cn)。4月30日,党委组织部将汇总《述职报告》挂在校园网上,以便群众评议。


                                            中共泉州师院委员会组织部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