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5-04-26浏览:15

泉师院综[2005]7号

  

各二级学院(部、馆)、机关各部办处、工会、团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确保我校“五一”期间校园安全稳定,让全体师生员工过一个愉快的“五一”黄金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当前形势的认识,切实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最近关于妥善处置民间涉日活动的部署要求和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师生理智表达爱国热情,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性。要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并认真进行检查、整改;要明确责任人,做到定点、定人、定责任、定措施;确保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二、做好节前教育工作,防范于未然。

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必须专门对学生进行一次涉日问题的宣传教育以及防火、防盗、防传染病、防诈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安全和法纪方面的教育。要全面介绍中日关系的历史、现状和我国处理中日关系的原则立场、方针政策,加强对师生的正面引导;要引导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不信谣,不传谣,不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等活动,不做影响社会稳定的事情。

三、抓紧安全大检查,规范安全管理。

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认真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学校定于4月28日进行三个校区的安全大检查。要特别加强对重点部门、实验室、微机室、库房以及贮存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迅速整改;学生离校时,必须将个人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不能带走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失窃;放假期间须留校的学生,必须经学生处批准和保卫处备案,要坚决杜绝女生单人住宿现象;要加强对学生食堂、小卖部、校内超市的管理与监督,确保食品及饮水卫生;学校区域内的建筑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处来人口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建筑工地要设置施工防护栅栏,竖立明显禁令警示牌,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学生公寓物业管理中心应要求楼管员、保安员经常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巡查,做好24小时值班巡逻工作,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四、强化安全稳定信息工作,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福建省高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强化学生工作信息网络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控、报送各类信息,争取工作的主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工作;要做好《书记信箱》、《院长信箱》和教职工、学生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教职工、学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解决或作出妥善的解释,杜绝 “五一”期间发生群体性事件。

 

五、加强对校园网的监控和校园管理。

网络中心及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对互联网上有害信息要及时消除和封堵,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并追查有关责任人员;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校内张贴各类告示、通知、宣传品的统一管理,保持校园整洁有序。

六、严格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稳定。

根据上级要求,“五一”假期将继续执行“零报告”制度。总值班室、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做好“五一”期间的值班工作。各二级学院“五一”期间值班表应于4月29日前报送校办秘书科,传真:22796091。保卫处、网络中心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校办公室于每天下午16:30前将汇总的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保卫部门应加强对各校区的24小时值班巡逻并严格校大门出入管理;各校区要安排好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到位,做好《值班记录》,遇到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应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泉州师范学院

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五一假期   安全工作   通知

  送:校领导                             存档(二)

泉州师院办公室                         200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