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单位:
根据教社政司函[2005]7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0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由主管领导负责,充分发挥教学科研基层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团队申报项目。
二、项目申报类别
1、规划基金项目:此类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此类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
3、专项任务项目:此类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3万元。
三、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1、学科门类(即一级学科):管理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情报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2、申报项目时必须按要求填写学科门类及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参照二级学科名称填写,请在科研处主页《学科分类与代码》专栏中查阅二级学科名称);
3、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可以按学科门类申报。
三、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岁;
4、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获得校外有关部门的经费资助,包括政府部门(非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不低于3万元);必须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其他经费来源栏”,并附学校财务处提供的经费到账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1) 未完成教育部一般项目者;
(2) 已承当国家级或教育部重大、重点项目尚未完成者;
(3) 已获得国家级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
四、申报程序
1、申请者从附件中下载200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下简称《申请评审书》),按要求填写用A4纸打印;
2、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在线申报方式(科研处要在线录入申请者《申请评审书》),因此申请者必须于5月23日前将《申请评审书》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电子版也可用E-mail发至qztckyc@qztc.edu.cn );
联系人:陆胜 联系电话:22919531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点击浏览该文件
科研处
200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