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科院系:
接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闽委教[2005]43号)通知,省委教育工委拟于9月13日—16日来校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督导检查工作。各社科院系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现将各社科院系需要准备的材料通知如下:
1、各社科院系“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结合先进性教育,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做法和经验;
3、学习阶段小结(结合先进性教育);
4、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进一步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社科院系应于9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送交党委宣传部,或发E-mail:xw@qztc.edu.cn。
党委宣传部
二00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