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卫生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开学期初工作做好H1N1流感防控工作。
泉州师范学院办公室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