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下午,我校邀请福建师大党委讲师团宣讲成员、马克思主义方法学研究所所长、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郑又贤教授,在中山礼堂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主要创新点”辅导报告。
校领导李清彪、张舟、林华东,全校副科以上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机关全体人员,全校政工干部,思政教研部老师,政发学院全体教师,二级学院学生骨干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校党委副书记张舟主持。
郑又贤教授介绍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与基本成果、《中共中央关于全国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基本框架,并着重从指导思想和总目标、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以及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等方面全面深刻论述了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主要创新点。整场讲座逻辑清晰,内容详实、资料丰富,对于广大师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起到了很好的启发教育作用。
张舟在总结讲话中要求,一是要营造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学习宣传工作,努力在全校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引导广大师生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要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会做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更好地引导广大师生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决捍卫者。三是要进一步联系实际推动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加快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水平。
郑又贤曾任福建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现任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方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优秀专家”荣誉称号;是全国首届百名“两课”优秀教师,全国理论宣讲先进个人,曾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三等奖,并曾被福建省政府授予“教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兼任全国省属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协作会会长、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会会长、省监察学会副会长、省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副会长;受聘担任福建省纪委、省监察厅特约研究员,省委政策研究室特约研究员;并先后受聘担任省委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曾主持并完成一项国家社科基金“九五”规划重点项目研究、2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研究,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研究。曾在《中国社会科学》等学术刊物发表近400篇论文,出版多部专著。其中,有一项成果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并受省委、省政府专项表彰;一项成果获全国第四届青年读物优秀图书二等奖;13项成果获福建省政府一、二、三等奖。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