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校党委书记游小波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福建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闽委发[2016]22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具体内容,包括问责对象、问责具体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
会议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刻把握本质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要密切联系实际,以身作则,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真正树立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增强贯彻落实党规党纪的自觉性主动性,推动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