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根据泉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通知,城镇职工医保档案信息重新登记核对。现将医保中心系统核实有误的人员名单列出(见附件),请上述人员于5月22日前到行政楼205室核对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逾期不予办理,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需核对医保档案信息人员名单 财务处 201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