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泉州师范学院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精神,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填报《泉州师范学院治理“小金库”工作“回头看”情况报告表》并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加该单位印章于6月18日下午下班前交至行政楼210室,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