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
根据财政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0]21号)以及《泉州师范学院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泉师院财[2011]2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2010-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绩效等情况。鉴于2010年度音乐学(南音方向)和近海资源生物技术科研平台两个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列入本次检查范围。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负责人 | 经费(万元) |
一、2010年度 | | | 500 |
音乐学(南音方向) | 省级重点学科建设 | 王珊 | 150 |
近海资源生物技术科研平台 | 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 | 戴聪杰 | 200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省级重点学科建设 | 黄科安 | 100 |
闽南文化生态研究中心 | 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 | 陈桂炳 | 50 |
二、2011年度 | | | 500 |
化学实验教学平台 | 教学实验平台建设 | 李国清 | 350 |
信息集成与应用技术研发基地 | 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 | 欧阳钟辉 | 150 |
三、2012年度 | | | 600 |
创意设计科研与实践基地 | 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 | 黄坚 | 200 |
数字校园三期 |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苏黎明 | 400 |
四、2013年度 | | | 1000 |
中国语言文学 | 省级重点学科建设 | 林华东 | 200 |
生物学 | 省级重点学科建设 | 戴聪杰 | 400 |
信息创新平台和电子通信实践基地 | 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 | 杨惠山 | 200 |
图书馆数字信息平台建设 |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苏黎明 | 200 |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实施的合理性。检查项目实施是否按批复及预算执行,是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内容和总体目标是否明确具体等。
2.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检查项目单位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有无自行调整或改变用途情况,是否存在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情况,是否将专项资金用于基本建设、发放津贴补贴、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捐赠赞助及其它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3.项目绩效情况。本次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检查,重点在于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检查,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估。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各有关二级单位须在10月24日前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1);
2.项目实施取得绩效成果及经费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3.项目申报时的“项目规划表”、“项目计划表”、“条件类汇总表”;
4.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购置清单。
以上材料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及所在二级单位盖章。项目类别属于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先把材料报送至学科办初审;项目类别属于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先把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或教务处初审;项目类别属于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先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初审。职能部门初审盖章签字后于10月31日前把材料汇总交至财务处预算科(行政楼204室)。联系人:郭艳萍,联系电话:22919616。
专此通知。
财务处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