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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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职责

作者:发布时间:2018-01-17点击数:716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规划全校档案工作。

二、制定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提供利用各种档案资料。

四、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五、参加基建工程竣工、科研成果评审鉴定和仪器设备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

六、编制检索工具和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积极开发各种档案信息资源。

七、负责全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十、完成校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