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学院2020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0-05-19浏览:612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9号)《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我院2020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安全性、公平性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坚决维护复试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 坚持科学选拔原则。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 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精心开展咨询指导,准确解读政策内容,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解疑释惑。

二、调剂程序

1. 学院在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 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调剂系统开放后填报调剂申请,我院调剂系统将在5209:30开放,52024:00关闭。后续若仍存在招生缺额,将再次开放调剂,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3. 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按初试成绩排序,按照录取/复试比例判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和名单,并预计在521日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和网上确认通知。

4. 考生确认复试通知。

5. 学院组织调剂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6. 学院确定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和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给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7. 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待录取”,否则我校有权直接取消拟录取资格。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

1. 基本条件

1)分数

泉州师范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参照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如果申请调剂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将按照1:2左右录取/复试比,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人数和名单

2)专业方向

我院艺术领域艺术设计专业在考生调剂、复试与录取阶段不区分研究方向。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4位须为1351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方向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我院艺术领域研究生培养分为服装艺术设计服饰艺术设计两个方向根据培养需要,欢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或本科毕业专业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工业设计、产品设计、纺织品设计等相关专业(方向)的考生申请调入。

2.提交材料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考生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给学院接受审查

1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明确诚信考试的学生主体责任,明确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

2《泉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情况调查表》附件2。考生情况调查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5身份证;

6准考证;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报考专业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个人作品集、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参赛记录、入展证明等能够说明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网络远程复试过程

1. 复试前准备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统一采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以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备用平台。请考生参阅《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3和《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备考指南》(附件4提前做好软硬件准备,并在考前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面试视频系统和备用系统的模拟演练如有困难,请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2. 复试内容

复试取消笔试,采用面试形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不超过30分钟,面试内容分三个方面

1外语测试专业外语和外语听说等方面,满分10分。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本科阶段学习情况; 考生对本学科和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专业实践经验、创新能力和科研动手能力等。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人文素养 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面试流程

采用一对多面试形式,即同一网络考场每次只安排一名考生接受多名考官的面试考核,流程如下:

1)考生候考

面试当天,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提前进入候考区,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人脸身份识别,并配合候考官测试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检查入境画面是否符合面试要求(如着装、光线、环境等)。面试顺序由候考官利用系统平台随机确定

2)视频面试

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视频面试考场面试秘书再次确认音视频信号质量考生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在线展示,之后面试正式开始并计时。

3)评分

面试考官小组现场独立评分,面试成绩=面试考官成绩之和/面试考官人数,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复试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以网络远程方式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5)应急处置

面试过程中,若考官或考生网络出现故障导致音视频质量不佳或面试中断应及时开启手机流量作为备用网络连接,且考官有权决定是否切换为电话面试(免提),以接续之前内容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若面试中断超过3分钟,考官变更面试题目或安排该考生在其他考生面试结束后重新面试;

4. 体检

请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前往具有三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等(参见附件5)。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成绩与录取

1.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和复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5×50%+复试成绩(满分100)×50%

2. 录取规则

1)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确认待录取,否则我校有权直接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的待录取资格一经双方确认,单方不得取消。

3)针对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复试考生,每个研究方向拟定不超过2名候补录取名单,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为“候补1”、“候补2”。当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时,由总成绩高的候补考生优先补录,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补录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注:请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结果。因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校只接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要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复试监督

1.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工作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595-22918022;纪检监察电话:0595-22919635;学院电话:0595-22609830

2. 实行校、院二级网络远程复试监督检查制度。校领导、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等组成若干校级监督小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督导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在复试过程中,监督小组将以随机方式了解、监督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等。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录取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 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亲属所报考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6.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7. 严厉惩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学费与奖助体系

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参阅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纺织与服装学院

20205

  

附件1 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 泉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情况调查表.docx

附件3 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docx

附件4 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备考指南.docx

附件5 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体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