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根据《泉州师范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暂行)》,学校决定对部分教师居住的过渡房进行调整。请你院协助通知现居住金帝花园、宝洲花园过渡房的教师(详见附件名单),于6月25日、6月26日到后勤管理处管理科办理退房及选房有关手续(若本人未能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进行选房)。若未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学校公有住房管理领导小组视该教师自动放弃选房资格,将按《泉州师范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执行。附: 6月25日退房选房名单.xls 6月26日退房选房名单.xls 泉州师范学院公有住房管理领导小组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