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闽学位〔2022〕3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就2025年我校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起,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审核工作按照《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闽学位〔2022〕3号)(附件1)文件执行。
二、新专业招收首批本科生的当学期需完成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请相关学院(系)根据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组进校实地考察进行预评议,并对照《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2)填写《福建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3)、《专任教师情况表》(附件4)于2025年11月24日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人:黄小勤联系电话:0595-22919507
附件1:闽学位〔2022〕3号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附件3:福建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附件4:专任教师情况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1闽学位〔2022〕3号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pdf
附件3福建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简况表.doc
附件4专任教师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