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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泉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章发布日期:2017-03-20

近日,泉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违规公车私用、收受礼品、公款吃喝、操办婚宴等问题。

泉州市公安局油城分局副局长吴金生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吴金生多次使用公车办理私事;此外,该单位驾驶员蔡冰彬多次使用公车办理私事,受到辞退处理,吴金生对该驾驶员管理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吴金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泉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副局长陈宗忠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春节期间,陈宗忠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海鲜礼盒及购物卡,价值共计5000元。陈宗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泉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科长级)职务,改任主任科员。

丰泽区北峰街道招联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张志新等4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北峰街道招联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张志新、社区居委会主任张来生、社区居委会委员潘开明和社区工作人员张思池等4人先后三次违规公款宴请有关人员,共花费7898元。张志新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张来生、潘开明、张思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狮市祥芝镇祥渔村党支部书记蔡明显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6年11月9日,蔡明显违规大操大办儿子婚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蔡明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新华网2017-03-20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