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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泉州通报2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文章发布日期:2017-06-14

  

日前,泉州市纪委通报2起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

石狮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黄文毅因原任职单位发生多起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06年至2011年期间,石狮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李永智等6人相继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石狮市交通局原主任科员黄成祖、石狮市拓通运输服务公司原董事长吴文芳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016年12月被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黄文毅作为时任挂钩联系市交通局机关党支部的经济局党委委员、交通局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干部队伍频繁出现违纪违法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作为时任石狮市交通局局长,对拓通公司监管不到位,导致拓通公司出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7年4月,黄文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春县五里街镇党委副书记林巧丽、永春县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林建波因原管辖村套取上级财政奖补资金问题被问责。2013年至2015年期间,永春县达埔镇新溪村党支部原书记郑联柱、村委会原主任黄恭罧等6人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套取上级财政奖补资金进行私分。2016年12月,郑联柱、黄恭罧等6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时任达埔镇副镇长林巧丽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达埔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林建波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好问责利器,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坚决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2017-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