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成人高考艺术类专业加试的通知

各相关考生: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6〕1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6年成人高考艺术类专业加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26年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音乐学、美术学专业的考生。

二、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声乐或者器乐,考生自选其一,曲目不限、唱法不限、乐器不限;

(二)美术学专业:静物素描、静物色彩。

三、考试形式

(一)音乐学专业

采用视频录制方式。考生须录制一段3—4分钟的歌曲演唱或器乐演奏视频(视频录制样式详见附件一),并按以下要求完成:

1.拍摄时必须使用手机后置摄像头横屏录制,背景光线适中(不要逆光),音质画面应保持清晰稳定,拍摄从身份证特写开始,再至考生正面脸部特写,考生自报自选曲目一首,如“本人考试曲目为《XXX》”。之后拍摄画面拉至全景或考生后退,令镜头覆盖考生全身,开始以无伴奏形式背谱演唱(选择器乐者为背谱演奏)。拍摄期间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入镜。

2.视频文件必须使用手机进行录制,录制文件的格式必须是MOV或MP4格式。录制环境应相对安静,光线能保证看清楚考生面部。录制演唱(演奏)过程不得移动镜头和变换焦距,必须采用同期声录制方式。为保证正常播放及公平性,须使用1080p,30fps的格式录制视频。不允许使用各类外接设备(如麦克风、扬声器),不允许对视频文件进行剪辑、编辑或美化。 

3.视频文件以“考生号+姓名+声乐(或钢琴、小提琴等乐器名称)”命名,于2026年10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3565441069@qq.com。

4.凡违反以上视频录制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录制过程中如出现少量意外声响(如鸣笛、敲门、犬吠等),不会影响成绩评判。

(二)美术学专业

1.考生根据作品要求(详见附件二)自备好美术相关用品。

2.作画结束后,在作品左上角填写考生“考生号+姓名”。

3.于2026年10月8日前将作品拍照,照片文件以“考生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3565441069@qq.com。

4.将作品原件及《美术考试个人承诺书》通过顺丰快递寄送(禁止使用顺丰同城)至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教中心,收件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595-22768712。

四、收费标准

(一)缴费标准: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6〕151号)精神,参加本次专业加试的考生每生须缴交240元考试费。

(二)缴费方式:登录https://caiwuwx.qztc.edu.cn/完成缴费,缴费用户名:考生身份证号(18位),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如身份证号码中含有X,请用大写)。

(三)缴费时间:考生须于2026年10月8日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咨询电话

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教中心:

0595-22781905(谢老师)、0595-22768712(许老师)

附件:1.音乐学专业视频录制样式.zip

      2.美术作品要求.docx

      3.美术考试个人承诺书.docx




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