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职责

工会是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是院党委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组织的基本任务是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从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出发,表达和维护教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教育管理,推动学院民主建设;引导和帮助教职工提高政治和文化业务素质,搞好教书育人,发动和组织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投身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实施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和决议,围绕学院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任务,制订工会工作规划,根据教职工的意愿,独立地开展各种活动。

二、配合学院党委做好全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和帮助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对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

三、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及会务工作,按期召开代表大会,主持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执行及提案的落实情况;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三育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评选表彰先进工作,培养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在学院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关心教职工生活,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做好教职工困难补助、慰问病号等工作。关心教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六、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建立健全业余文化、艺术、体育组织,管理好各种教职工社团。

七、加强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高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思想、文化素质;积极开展各项增进身心健康、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在学院改革和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八、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及时向院党委提供信息,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工作档案建立、管理工作。

九、加强工会建设和思想建设,抓好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和管理;做好工会会员的发展、接收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管好工会财产和财务。

十、指导、检查各工会小组工作,组织评选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工会干部;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

十一、完成党委及上级工会交给的任务。

继续教育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在学院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与学院行政紧密合作,把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院落到实处。团结教育广大会员群众,努力把工会建成合格、模范职工之家。

二、认真履行工会四项社会职能(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是党组织联系群众“桥梁、纽带”的作用,协助党政组织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工会的特色和优势,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精神,负责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织工作,并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四、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学院党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其它各项政策、法规、法令,并及时向学院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配合学院党政部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抓好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做好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推广工作。

六、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发挥工会宣传阵地和活动室的作用,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健康保护工作,做好教职工医疗互助工作。

七、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履行好监督职能,为搞好学院校务公开发挥积极的作用。

八、协同行政部门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及劳动安全保护工作。

九、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十、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工会组织机构,遵守和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和会议制度及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抓好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和管理;做好工会会员的发展、接收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的监督作用。

十一、做好工会日常管理,组织评选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工会干部,开展建设“教工小家”活动。

十二、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

泉州师院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工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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