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11-11浏览次数:531


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文化和旅游发展建设,文化和旅游部近期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现将项目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需围绕文化和旅游建设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决策性研究。

经过前期项目选题征集,根据我部重点工作任务和行业发展需求,确定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36个(见附件3)。申请人需根据选题内容,选择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

二、申报人要求

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青年(不超过35周岁),需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三、项目推荐工作

请申报根据通知要求,围绕选题,填写《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论证表》(见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和《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420211117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纸件(申报书和课题论证表一式9份,分开装订申报汇总表一式1),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电子邮箱:qztckyc@qztc.edu.cn

省内申报项目由福建省艺术研究院负责受理学校科研处负责报送项目,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将组织项目遴选,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

五、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2—3万元。委托研究项目应于202212月底前完成结项,并提交如下研究成果:

1.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周期内,需以成果要报形式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以上,每篇字数为2000字左右。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字数不超过50000字,同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3000字左右。


联系人:王旖旎、朱思

联系电话:22909330

联系邮箱:qztckyc@qztc.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301


 附件:附件1.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论证表.docx

        附件2.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doc

        附件4.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