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1-10浏览次数:848

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2〕2号)已于近日发布(以下简称《通告》),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2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通告》、《条例》、《指南》及相关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站查阅,请认真关注《指南》中的共性要求(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等),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各学科(科学部、科学处、学科领域)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

3、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及填写方法请参考《通告》、《指南》、《项目申请人使用手册》等。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没有系统帐号的申请人请与各学院科研秘书或科研处联系。

4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5、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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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7、2022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阶段申请人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材料等附件均需在线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合作单位名称、合作者姓名等)由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基金委要求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受理的截止时间。我校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37日(星期一)下午5:00,各学院截止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8、与外单位联合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要签署联合申报协议,与合作单位协商好协议内容(含经费预算特别是间接费的比例)后签署协议一式四份(科研处留底一份)。

   9、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利用好资源,组建国家基金评审专家小组,给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邀请校外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辅导、论证,严把申报质量。

   10、学院还要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及形式审查进行审核,督促申请人及时提交申请书如有涉及科研伦理问题,请于3月4日前与科研处联系办理伦理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提交后,学院科研秘书根据要求及时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点击“二级单位审核”,审核不通过,点击“退回修改”并填写退回原因。

   11、经科研处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科研处将通知科研秘书,请项目申请人按要求更正后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改。

   二、基金委相关联系电话和网站:

   (一)基金委咨询电话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2.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7229,010-62327225,

                  010-62329112,010-62326961,010-62328485

    3.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8222,010-62329336,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港澳)、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港澳)、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010-62327478,010-62329133,010-62325562

    联合基金项目:010-62329897,010-62326872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62326911化学科学部62326906

    生命科学部62327200地球科学部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62326887信息科学部62326892

    管理科学部62326898医学科学部62328991,62328941

    交叉科学部62328382国际合作局62327001

    办公室62327087计划局62326980

    政策局62326986财务局62328485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62326959  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62328591

   (三)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学校咨询联系人:各学院科研秘书

 科研处:蒋娜红  联系电话:0595-22909330

附件:通知及相关材料.zip

  

                                         科研处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