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赛马制”物体表面消杀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4-19浏览次数:475

学院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以“赛马制”开展物体表面消杀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2022年“赛马制”物体表面消杀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结合我校实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申报推荐名额为1项,申报学院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二、必须有消杀设备生产经验的合作企业,与合作企业签署并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协议书合作各方签字盖章、落款日期需齐全。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同期主持和申请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软科学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及STS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申报学院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项目类型为引导性项目,指南代码2022H0109

 五、申报学院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4日(申报截止,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学校推荐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7日(系统关闭)。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负责人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引导性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合作协议等)─负责人提交─学院审核提交─学校推荐提交。获得受理号后,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正式纸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8份,逐级签章后报送科研处。

六、其他申报与考核要求详见省科技厅通知

  

 联系人:蒋娜红   0595-22909330/15960598098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以“赛马制”开展物体表面消杀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