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4-09-12浏览次数:11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4〕15号)和《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文件精神,即刻起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且具有一定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三)信息化专项

根据我省教育数字化工作需要,设置信息化专项,聚焦以下研究方向:

1.基础教育:聚焦区域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智慧校园建设应用、智慧教学平台建设应用,区域教育数据驱动深化应用,区域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教师数字化素养提升等方向。

2.高等教育:聚焦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学习环境建设、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教学创新、高校教育数据治理能力提升、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网络信息安全等方向。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申报推荐与立项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对于一般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重点项目和信息化专项择优立项。我校推荐名额为一般项目9项、重点项目5项、信息化专项1项。

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台湾教师申请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单列,不占我校推荐指标,请做好备注。

学院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的申报和申请人资格审查,做好有关材料审核汇总工作,严把质量关,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要求择优推荐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2024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EXCEL电子版、盖章PDF版和盖章纸质版),每个学院1份。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纸质版签字盖章正式提交版1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3.以学院为单位,请于2024年9月27日1000前将上述电子版材料(不含涉密内容)发送至科技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技处行政楼301室。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zip

   科技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