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6-01-21浏览次数:10

学院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经正式发布《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6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通告》、《条例》、《指南》及相关办法均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查阅,请认真关注《指南》中的共性要求(申请规定),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各学科(科学部、科学处)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

3.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及填写方法请参考《通告》、《指南》、《项目申请人使用手册》等。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各学院科研秘书或科研处联系。

4.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5.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请申请人在信息系统开放后尽早邀请主要参与者填写个人简历。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6.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项目获得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合作单位名称、合作者姓名等)。我校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3月10日(星期16:00学院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将《申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8.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信息,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各学院应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要求。

9.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并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并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10.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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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2.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与外单位联合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要签署联合申报协议,与合作单位协商好协议内容(含经费预算及间接经费的比例)后签署协议一式四份(科研处留底一份)。

13.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利用好资源,组建国家基金评审专家小组,给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邀请校外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辅导、论证。

14.学院要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及形式审查进行审核,督促申请人及时提交申请书项目负责人提交后,学院科研秘书根据要求及时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点击“二级单位审核”,审核不通过,点击“退回修改”并填写退回原因。

咨询电话:各学院科研秘书

科研处:蒋娜红   联系电话:0595-22909330

科研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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