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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和恒安集团签订合作协议

2013-06-23510人浏览
   近日,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与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组建“泉州师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恒安艺术团”。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音乐与舞蹈学院历来十分重视学生艺术实践能力的提升,积极创设各种艺术实践机会和平台。“泉州师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恒安艺术团”成立后,双方将增进艺术交流。音乐与舞蹈学院担任艺术团的艺术指导,指导艺术团的文艺活动方案和项目。艺术团将为学生提供广阔的艺术实践平台,企业也利用各种平台进行宣传,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共同促进泉州音乐事业发展和提升城市文化品味。这是校企合作的有益尝试,充分发挥了音乐与舞蹈学院和恒安集团的各自优势,为社会和市场共同培养人才,实现高校与企业的共赢。

        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日用产品企业,广泛参与社会各类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实行社会义务,博得了社会的认同。音乐与舞蹈学院承担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教师、为社会培养艺术表演、创作、教育人才的重任,近几年来有多人次参加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市级举办的专业赛事,取得了累累硕果,促进我市音乐艺术的繁荣发展。

      (音乐与舞蹈学院 林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