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自荐或他荐,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拟聘任方彬彬同志为体育学院院长助理,于海滨同志为实验室主任,以上聘期四年(试用期一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9月19日—9月23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学院办公室(205)。
体育学院
2022年9月19日
经个人自荐或他荐,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拟聘任方彬彬同志为体育学院院长助理,于海滨同志为实验室主任,以上聘期四年(试用期一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9月19日—9月23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学院办公室(205)。
体育学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