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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公布2015年本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6-05-06 作者:洪荣文

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公布2015年本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闽教高〔20153号)及学校《关于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泉师院教[2015]26号)精神,学校于2015年对53个本科专业开展评估。按照泉师院教[2015]26号文件中的专业评估方案,依据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的评估意见和各专业的整改方案,经人事处、教务处和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会审、公示,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