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校徽、校名等标识获国家商标局核准正式注册

时间:2011-01-18浏览:131

  
 

 

日前,国家商标局正式下发我校校徽、校名商标注册证。这表明学校校徽、校名等无形资产进入了国家商标法的保护范围,对统一推广学校的形象、维护学校的权益、推动学校知识产权开发与保护工作进程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2009113,我校向国家商标局提交校徽、校名商标注册申请,同时依托美术与设计学院开展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研发工作,并于20097月正式投入使用。经过近两年的申请历程,学校校徽、校名等标识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正式注册。

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推广应用,大大提升了我校独特、鲜明的公众形象,有效地塑造了大学品牌,增强了学校发展的凝聚力,扩大了学校的影响力。

(王声革、黄桂程/文  林伟荦/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