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林华东副校长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专题会议,贯彻执行教育部新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部署本科专业整理与申报工作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院长助理王珊、各二级学院院长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教务处黄科安处长详细解读了新《目录》和新《规定》。新《目录》的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2个,新增了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352种基本专业、154种特设专业(目前)构成。新《目录》最大的变化是构建了新的目录体系。新《目录》由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两大部分组成。基本专业是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特设专业是针对不同高校办学特色,或适应近年来人才培养特殊需求设置的专业。新《目录》落实和扩大了高校专业设置的自主权,确立了高校自主设置专业的主体地位。高校可以根据新《目录》自行设置本科专业,也可以申请设置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在这两个层面上都赋予高校更大的自主权,使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在专业设置上有了实质性进展。在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的同时,也充分重视了“放权”之后的监管,采取了“一扩二减三加强”的措施,即扩大高校本科专业设置自主权;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数量;加强信息服务与公开、加强专家组织的作用、加强新设专业的质量管理及政府和社会对高校专业设置质量的有效监督。新《规定》特别重视新设专业的质量监督,规定对新设专业进行年度检查、发布新专业建设年度质量报告,建立对办学质量低下的专业实行限期整改、暂停招生等退出机制。黄科安处长要求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现有本科专业的整理工作和新专业申报工作。
林华东在会上强调,各二级学院要依据新《目录》和新《规定》,做好学校新旧专业的对应调整,按照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做出必要的修改和调整,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使学校的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成长发展需要、更加符合自身办学特色,发挥优势,办出水平。各二级学院要依据专业整理结果对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林华东将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思路归结为六个“更加注意”:更加注意人文素质培养;更加注意前沿知识讲授;更加注意课程体系建设;更加注意课程适应性改革;更加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更加注意能力与实践教学。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