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政和县公安局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相关规定,授予我校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吴平“见义勇为确认证书”。
2012年8月9日下午,在政和县东平镇范屯村河中,有三个少年不幸溺水,暑假在附近沙场顶替父亲上班的吴平忽闻河对岸传来几声急促的救喊声,二话没说,便急速跳入水中,游赴对岸。水性并不是很好的他,加之十几年没下过水,在危急关头却能沉着冷静,应对自如。在水中找寻一会后,只见吴平一只胳膊夹着一个小孩,仅凭踮着脚尖蹬着河底突起地石块,头勉强露出水面呼吸,却不时被水呛着,虽然如此,他仍紧紧抓住两个小孩子艰难地送到岸边收调头又潜入水中,一番搜索后终于救起另一个小孩。
“当时只想着人命关天,并没有顾虑太多就下水救人了。”事后吴平回忆道。虽然吴平全力急救,可令人捶胸惋惜的是三个小孩子都因溺水太久而失去了生还的希望。20日上午,三位溺亡的少年家长相约,来到吴平家中感谢恩人。
据吴平的辅导员介绍,作为预备党员的吴平同学平时就十分乐于助人,总能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有很强的争优争先带头树范意识,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因此得知吴平见义勇为的行为并不感到意外,学院也将于近期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广大学生党员学习吴平同学的先进事迹。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