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4人被泉州市委市政府确认为“泉州市优秀人才”

时间:2013-03-04浏览:532

  

日前,接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确认第五批泉州市优秀人才的通知》(泉委20137),我校林华东、王珊、黄科安、苏黎明等四位同志被泉州市委市政府确认为第五批“泉州市优秀人才”。

据悉,为表彰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形成尊重人才、鼓励创新、致力发展的社会氛围,泉州市委市政府出台《泉州市优秀人才选拔管理规定》,每三年推荐选拔一次,主要选拔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一般男性年龄在57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2周岁以下,并符合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经确认的优秀人才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并享受相关待遇。第五批“泉州市优秀人才”共118名,其中高等院校12名。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