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团委被授予“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时间:2013-05-16浏览:520

  


 
  

    近日,我校团委被共青团福建省委授予“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这是我校升本后第二次荣获该称号。

我校团委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充分发挥“一体两翼”作用,积极开展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全面拓展学生素质,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材。20125月第二次团代会召开以来,学校各级团组织在组织建设、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挑战杯”竞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学校及各级团组织先后被授予省“社会实践先进单位”、“高校选派团干部挂职先进集体”和市“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一批团干部和先进青年被授予省 “优秀共青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挂职县区团干工作先进个人”、“省学雷锋先进个人”和市“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校团委 傅志雄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