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新增一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时间:2013-06-27浏览:529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我校校长助理、音乐与舞蹈学院院长王珊教授入选201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为我校升格本科大学以来获此殊荣的第一人。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始于1990年,每两年开展一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是国家为奖励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有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而设立的。对经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由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国家一次性发放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截至目前,我校共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此前获此殊荣的是我校退休教师魏献祝教授和黄贻深副教授。

 

(人事处 林国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