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在校团委的组织安排下,我校教育科学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五个二级学院团委作为福建省首批 “高校对口中学团建促进行动”试点工作单位,分别与泉州第十一中学、永春县第五中学、台商区惠南中学、泉州市第九中学和南安华侨中学签订了“高校对口中学团建促进行动”协议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协议内容,我校团委和相关二级学院团委将通过帮助中学团组织建立健全各级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推动中学团的组织建设;通过选派优秀大学生代表举办学习方法讲座,指导中学团委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方式,加强中学团的育人工作;通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扶贫支教等活动加强与中学的交流与合作,拓宽高校团的工作平台;通过组织学生干部到中学担任团建辅导员、社团指导老师等方式,密切高校与中学的联系,促进高校团学骨干培养。我校还将结合专业优势和良好的学生社团资源,与中学团委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成人主题教育、德育、美育的指导交流工作,充分开展大中学生社团交流活动。同时,邀请中学生代表参与我校的文化活动、体育赛事、文艺展演等,促进大学生与高中生的人文交流。
据悉,“高校对口中学团建促进行动”是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我省首批“高校对口中学团建促进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团闽委办〔2013〕36号)文件通知精神,旨在引导高等院校结对帮扶中学团建,促进中学团组织活力和团干部能力的显著提升,促进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中学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拓宽高校团的工作平台,加强中学团的育人工作,推进高校与中学共青团一体化分层教育体系的建设,有利于凝聚共青团事业发展正能量,共筑团建和谐新发展。全省共有十所高校列入首批“高校对口中学团建促进行动”高校,我校是泉州地区唯一一所参与该活动的高校。
(校团委 傅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