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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07  /  作者:傅少玲  /  阅读:990

 

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文件精神,将编制和报送年度报告作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及时做好本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工作。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泉州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根据泉州师范学院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由泉州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报告包括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泉州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qztc.edu.cn/decms/html/xinxigongkai/)上下载。 
一、概述
学校以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程序和监督保障的标准化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保障师生员工依法获取学校可公开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在主动公开信息过程中,认真落实《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泉州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制度,逐步深化公共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和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建立“阳光高校”,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形式
为确保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学校继续加强“会”、“栏”、“网”、“箱”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教代会等各种会议形式作为信息公开的基本载体,以学校信息公开栏、宣传栏等栏目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以校园网站、报纸等传播媒体作为信息公开的快捷通道,以信息公开意见箱作为信息公开的民意窗口。同时,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校园网、手机短信平台、LED电子屏幕、微博、微信等新形式,将学校重大会议、活动、决策进行公开公告,让广大师生及时便捷地了解学校工作状况。
(二)主动公开数量
本年度学校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5000余条,其中校园网上公开信息3327条,学校信息公开栏公开信息117条。主要情况如下:
1.学校文件通知、规章制度、会议纪要等有关信息情况,累计99条。包括本年度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党委会纪要、院长办公会纪要等信息。
   2.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累计1469条。主要有: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28条;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1082条;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106条;学校干部选任、考核、奖惩等干部信息20条;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成果等科研管理信息108条;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信息64条;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年终津贴发放方案等财务信息40条;学校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资产管理信息21条。
(三)招生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学校坚持招生政策信息“六公开”的原则,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了“泉州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及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招办、学校招生网站、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公布我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助学体系、信息公布方式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2.在校园网开通录取查询系统和成绩查询系统,及时公布录取信息。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把录取数据导入查询系统,广大考生可以在学校网站上查询到我校的录取情况。艺术类专业面试结束后及时将考生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网上公布。实现学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录取信息公开。
3.加强招生咨询工作。电话咨询和网络咨询是学生和家长了解学校办学情况、招生政策的主要渠道。招生录取期间设立5部招生咨询热线,培训专门人员值班接听咨询电话。积极参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省教育厅阳光平台组织的网上招生咨询活动,及时回答考生和家长有关问题。
4.建立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在招生录取过程中,除了严格按照既定的原则进行录取外,遇到一切涉及到招生政策的重大问题时,都提交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四)财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使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学校建立财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1.将《泉州师范学院财务制度文件汇编》一、二册及学校出台的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在校园网公开。
2.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积极参与福建省物价局主办“价格服务进校园”网页建设,将学生收费标准在该网站和泉州物价局公示。同时,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实行上墙公开公示制度。在学校信息公开栏和财务处信息公开栏上均有学生收费标准的长期公示。每年新生入学前,收费项目和标准均以“校长公告”的形式对社会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新生入学须知》告知每位新生。
3.公开学生收费情况。定期在校园网上公布各二级学院各年段学费收缴情况,开通学生个人缴费情况网上查询,学生代办费结算情况网上公开。
4.公开财务报表。学校财务报表一年四次,按季度在学校信息公开栏公示。
5.公开财务工作流程。制作日常报销管理流程图、暂付款管理流程图、学校经费预算管理流程图、学生奖助学金发放流程图、学生书籍代办费结算工作流程图和财务处公章使用管理流程图,通过张贴上墙和校园网发布的方式进行公开公示。
6.公开学校预算方案。每年学校预算方案交“双代会”讨论通过后,在校园网上发布。
7.公开学校经费执行情况。在校园网上开放部门经费查询,方便学校领导及各部门领导实时查询经费执行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件。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评议工作,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检查体系。将信息公开作为学校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每周巡视和学校办公室督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实现检查评议工作常态化。另外,综合运用网络、邮件等形式,广泛听取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完善工作机制。全校师生员工充分理解并积极支持信息公开工作,对学校主动、及时地公开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媒介的努力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目前,尚未有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深入,有序推进,但在经费配套、考核评估、材料归档、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学校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检查和监督,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提升学校民主化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泉州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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